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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贯彻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精神
作者: 发布时间:[2016-01-29] 关注度:[948]

十二五标准化工作回顾(一)

十二五时期,全国标准化战线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大力推进改革创新,着力提升能力水平,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,标准化事业开启了新征程、迈上了新台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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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。制定发布国家标准9310项,行业标准20197项,地方标准16545项,标准总数达到11.6万项。国家标准样品总数达到1878项。企业标准超过百万项。现代农业、服务业及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占比明显提升,战略性新兴产业、制造业、能源资源环境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不断健全。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、国家标准与行业及地方标准的协调性进一步提高。标准实施效益日益增强,各级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超过2万个。标准结构进一步完善,应用范围不断扩大,覆盖一二三产业和社会事业各个领域的标准体系基本建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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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。标准化协调机制不断完善,国务院批准建立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制度,农业、服务业、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等领域部际协调机制作用日益凸显,首都标准化委员会、沿海十二省市标准化合作论坛等地方标准化协调机制逐步建立。标准化与科技创新结合更加紧密,制定实施十二五技术标准科技发展专项规划,批准筹建中关村、华南等一批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。以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为引领的标准化激励机制日臻完善,一批标准创新贡献者得到表彰奖励,一大批技术水平高、实施效益好的重要标准脱颖而出。军民标准融合工作机制初步建立,组建北斗卫星导航等军民共用标准化技术组织,完成军民标准通用化工程建设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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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加强。继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(ISO)常任理事国后,我国又成为国际电工委员会(IEC)常任理事国和ISO技术管理局常任成员,我国专家当选ISO主席、IEC副主席和国际电信联盟(ITU)秘书长。新承担ISOIEC技术机构主席、副主席25个,秘书处28个,新立项国际标准较十一五末增长62%。提出海洋技术、稀土、品牌评价等一批国际标准化工作新领域,以我国优势、特色技术为基础制定国际标准99项,数量较十一五期间实现翻番。双多边标准化合作持续加强,与美、英、德、法、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签署合作协议29份。中英联合发布首批62组互认标准。83项中国标准与土库曼斯坦实现互认,为我国企业在土承建工程节省投资1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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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化基础能力进一步提升。标准化科研能力不断增强,组织实施了十二五技术标准科技支撑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,研制了一大批关键共性、基础通用技术标准。标准化法治建设不断推进,发布实施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管理规定、气象标准化管理规定、陕西省标准化条例以及深圳特区标准建设若干问题决定等法规制度。围绕产业升级、科技创新和社会管理重点领域,建成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53个、分技术委员会91个,技术专家接近5万名,注册国际标准化专家达到2000人。标准化信息服务能力不断提高,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上线运行,向社会公开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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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进一步凸显。高标准农田建设、农村综合改革和新型城镇化标准化顺利推进,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覆盖全国2000多个市县,强了农业,富了农民,美了农村。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发展规划,开展重点领域标准综合体研制,推进海洋钻井平台、大飞机等综合标准化试点,有力支撑了产业转型升级。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,批准发布173项节能国家标准,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门槛和底线作用充分显现,火电机组、平板玻璃等主要用能产品平均能耗大幅下降,有力助推国家节能减排目标实现。开展消费品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,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,完成了3816项标准技术指标比对分析,加快提高中外标准一致性程度。扎实推进商贸物流、家政服务、健康养老、旅游休闲等标准化工作,保障改善民生。制定实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十二五行动纲要,促进了社会管理创新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。



十二五标准化工作回顾(二)

      2015年,国家标准委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在质检总局党组领导下,坚持改革创新、协同推进、科学管理、服务发展,团结奋进,开拓创新,奋力开创了标准化工作新局面。
       
标准化改革创新实现新突破。中央深改办将标准化改革列入2015年工作重点,国务院第82次常务会议专门研究标准化改革措施。国务院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及第一阶段行动计划,明确了标准化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、目标任务和措施安排。民政部、气象局、粮食局等部门和重庆、安徽、福建等地区相继出台了贯彻实施意见。在推进强制性标准改革上,标准委会同工信部、农业部在化工领域开展了655项强制性标准清理整合试点,国土部、环保部等部门和浙江省、重庆市等地方组织进行了现有强制性标准的清理评估。在完善推荐性标准体系上,商务部、卫计委、民航局等组织开展了标准清理复审,纺织工业联合会等10个单位启动了推荐性标准体系优化工作。在培育发展团体标准上,中国电子学会、中华中医药学会等39个单位开展了试点,研制了码垛机器人等一批团体标准,研究提出了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。在改革企业标准管理制度上,以7个省区市试点为基础,进一步扩大为全国各省区市、13个行业开展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试点,2万余家企业公开了6万多项标准,信息平台总访问量接近900万次。同时,大力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三证合一改革,配合发改委在福建自贸区开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试点工作,完成对中央编办、民政、工商等部门的预赋码段工作,制定出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规则国家标准,初步构建了以组织机构代码为主体标识码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体系。加快组织机构代码制度改革,将年度验证改为年度基本信息报告,在全国推广网上实时赋码和业务办理,不再单独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书,不再保留办证窗口,全面取消组织机构代码收费。
       
标准化协同推进呈现新态势。在国家层面,国务院领导同志先后两次召集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,中央网信办、外交部、发改委等39个部门参加,研究部署标准化改革、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、标准化+”战略行动等重大措施,审议通过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、改革方案行动计划等重要文件,进一步强化了标准化改革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同。在部门和地方层面,交通部成立部标准化管理委员会,标准委与国防科工局签署部际战略合作协议,四川、江苏、青海等24个省区市建立了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,其中天津、河北、浙江等地组建了省级政府标准化委员会。泛珠三角、长三角区域标准化合作持续深入开展,京津冀三地标准化管理部门共同制定、分别发布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、老年护理等区域协同地方标准。陕西、宁夏等西北6省区成立新丝路标准化联盟,上海、成都等9个城市共同发起成立国内首个城市标准化创新联盟。国家与地方标准化协同工作得到加强,部省标准化合作更加密切,标准委相继与浙江省、内蒙古自治区、青岛市等地方政府签署标准化战略合作协议,协同推动标准化综合改革和城市管理标准化等试点工作。
       
标准化科学管理迈上新台阶。法治建设积极推进,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、国务院法制办开展标准化法专题立法调研,《标准化法修正案(草案)》正式报送国务院。同时,还制定发布了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,组织开展了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、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等相关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。标准版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。水利部、食药总局等部门加快制定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,山东省人大审议修正了实施标准化法办法,浙江省、辽宁省等地方修订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。标准制定管理更加强化,2015年,共批准发布国家标准1931项,研制国家标准样品80项,备案行业标准4414项,备案地方标准4004项。中央编办批准成立了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,研究提出标准审查评估总体工作方案。开展国家标准立项评估试点,增加标准立项频次。优化标准审批发布流程,国家标准审批周期缩短40%。强化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价和奖惩退出机制,撤销和调整了11个不适应、不作为的技术委员会。加大标准制定开放力度,新增191名外资企业代表成为技术委员会委员。标准化宣传工作得到加强,围绕改革方案、发展规划等重大政策,做好向社会各界以及国际国外标准化机构的宣传解读。组织开展了世界标准日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年等重大宣传活动,扩大标准化工作的社会影响力。加强美丽乡村、电动汽车、金融服务等重要标准的社会宣传,促进标准的有效实施。2015年,中央主要媒体和各类社会媒体涉及标准化的报道突破1.5万篇。
       
标准化服务发展取得新成效。紧贴走出去战略,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《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(2015-2017)》。质检总局、标准委印发《加快中国标准走出去、助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工作方案》。由我国提出的国际标准新提案数量明显增长,中美就相互开放标准制定达成积极共识,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标准化合作进一步加强。推进铁路、电力等重点领域337项标准外文版翻译工作。标准委、国防科工局联合发布20项中国航天标准英文版。服务生态文明建设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》,推进钢铁、水泥等10个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标准研制,发布第五阶段生物柴油、乙醇汽油国家标准。在湖州市创建首个国家生态文明标准化示范区。支撑产业转型升级,实施了化解产能过剩标准支撑工程,发布105项化解产能过剩标准,专项下达135项标准制修订计划。标准委、中央网信办、发改委联合发布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,工信部、标准委制定发布《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》,推进中德智能制造/工业4.0合作,制定完成制造业标准化提升计划,大力推动中国制造2025”实施。适应社会治理需要,标准委会同国务院审改办、中央编办成立行政审批、政务大厅标准化工作组,会同中央组织部推进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标准制定,会同中央综治办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国家标准,会同人民银行制定实施了银行营业网点服务等9项国家标准。促进民生改善,会同发改委、住建部出台了《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》,在7个省10个地区开展新型城镇化国家标准化试点。批准发布婴幼儿纺织、中小学生校服等一批重要标准,大力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服务、职工工伤等重要标准。积极开展内贸流通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和商贸物流标准化试点,推动建立浙江安吉、福建永春等一批美丽乡村典型试点。
       
标准化党建工作再上新水平。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,突出问题导向,贯彻从严要求,查摆剖析了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29项不严不实问题,制定了严格的整改清单,在修身做人、用权律己、干事创业等方面得到明显改进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,组织京区标准化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,梳理标准委机关廉政风险点272个,其中高风险点43个,提出了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。成立标准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,统一协调、全面加强标准委机关和京区标准化单位党建工作,有效推进落实中央和质检总局党组的有关部署。加强政治理论学习,组织开展14次委党组中心组学习,在基层党支部开展每季一讲等学习交流活动,探索设立了经常性学习教育平台青年学习论坛,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。




信息来源:国标委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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